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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

所在地:崇左 类型:工科类/文科类/理科类/理工类/专科

  • 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简章2020-03-02
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区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19〕55号)要求,为做好我院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原则 单独测试、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二、招生对象 已经参加我区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并符合2020年高考报名文件中规定的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条件的考生。 三、招生计划专业与录取人数 招生计划专业与录取人数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批准,在学院官方网站(www.gxlgxy.com)公布。 四、申报时间与申报方式 (一)申报时间 2020年3月1日—4月17日(申报截止时间为初步时间安排,最终申报截止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进行确定。如有变动,学院将另行公告) (二)申报方式 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www.gxeea.cn,点击“快速通道”进入我院网站,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二:考生可通过手机或电脑登录我院官方网站www.gxlgxy.com,填写申报信息。 (三)免费优惠 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生一律免收申报测试费。 五、测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所有申报我院高职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我院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其中,符合申报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简称四类人员),只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 测试时间、地点及方式等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进行确定,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网站。 六、计分办法 1.高职单招只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满分为600分。其中,符合申报条件的“四类人员”只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 2.附加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加分政策及审核程序》执行。 七、成绩查询 2020年4月下旬,考生可登录我院官方网站www.gxlgxy.com查询本人成绩,或致电我院招生办咨询:0771-7962088 7962028。 八、填报志愿 2020年5月6日10:00至8日17:00,考生凭志愿填报密码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xeea.cn,“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0年高职单招、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志愿填报”栏目进入志愿填报系统,填报我院(学院代码:14170),志愿填报模式为顺序志愿。 九、投档录取 (一)录取时间 2020年5月11日-15日。 (二)录取和录取原则 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进行投档,我院按照“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投档考生中择优录取。我院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直至录满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在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获奖情况择优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情况下,如考生填写“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至其他专业;如考生填写“不服从专业调剂”,按退档处理。 (三)投档录取及征集志愿 正式投档结束后,广西招生考试院将汇总院校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并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并进行征集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2020年5月18日10:00至19日10: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高职单招征集志愿投档录取将于2020年5月20日至21日进行,投档录取规则不变。 (四)录取名单查询及公示 我院每批次录取的名单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于2020年5月22日前在我院官方网站www.gxlgxy.com公示,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年底。 (五)发放录取通知书 录取名单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重要提示 根据教育部规定,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考生最终只能被一所院校录取。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退档,也不能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考生应在报考前慎重选择。 十一、新生待遇 通过单独招生录取入学的新生,在学费、住宿费、奖助学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通过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职在岗职工群体可单独编班,在标准不降的前提下,单独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弹性学习时间(修业年限可定为3-5年,学生可采取走读、半工半读等学习模式,利用平时业余时间或学校寒暑假期间参加学习,学校可采取集中授课或送教上门等方式开展教学活动)和多元教学模式。 依据有关规定,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入读高职院校后,与普通高校在校生同等享受国家和自治区的资助政策;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9〕3号)等文件精神申请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和学费减免等资助。 (一)奖学金政策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自治区政府奖学金5000元/年。 (二)助学金政策 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2000元/年。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 学生入学前凭入学通知书在户籍所在地教育局资助办办理助学贷款,贷款金额6000--8000元/年。 (四)勤工助学政策 1.绿色通道,新生入学报到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先进行注册。 2.自强就业保障班,学院为困难学生成立“自强就业保障班”,“0”学费入学,读书期间的学费通过国家资助、扶贫办资助及勤工助学获得,不用家庭承担费用。 十二、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广西崇左市壶兴路339-1号 邮政编码:532200 招生办联系电话:0771-7962088、7962028 传真号码:0771-7847258 咨询QQ:1450521915、957988623 学院网址:http://www.gxlgxy.com详情
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6-11
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做到依法治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招生政策的规定和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制定的招生程序进行。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三条 学院全称: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4170第四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六条 学院地址:广西崇左市壶兴路339-1号,邮编:532200第七条 具有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或者修满相应的学分,学校将授予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通过职业资格考核的,同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八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政策,研究制定招生章程和招生政策,领导、组织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第九条 学院招生办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家和学校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组织关于招生改革的调研,做好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协调处理招生过程中的具体事宜。第十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一条 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分为对口招生、单独招生、统考招生三种形式,具体招生专业、人数、缴费标准等请参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的原则与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统考招生的录取,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科批次安排,按生源省区划定的同类同批次录取分数线,参加相应批次的招生;单独招生、对口招生的录取,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的招生简章和相关规定执行。所有招生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第十三条 未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或批次,实行“志愿优先,遵循分数”原则。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或批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第十四条 对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安排原则;为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各专业计划数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 第十五条 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如所填专业计划已满,则参考考生所填报的志愿调剂录取到相近专业,如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在录取过程中,执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政策征集志愿、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规定。 第十七条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以下考生:在高中阶段被评为市级以上的优秀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取市级以上科技发明创新或科技竞赛二等奖以上的考生;有体育或艺术特长的考生;参加当年高考并符合录取条件的退伍军人或军烈子女;台属及侨属子女等。第十八条 外语要求:英语。 第十九条 录取无男女生比例和民族类别限制。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待遇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的所有类型学生,其开学时间、学历、毕业证书、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待遇全部相同。 第二十二条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补、减、免”为主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每年可申请最高8000元生源地助学贷款;学院还开辟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先入学,后缴费 ;在校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勤工俭学补助金等。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盖“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印章。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第二十四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收费政策,学院的所有收费标准均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批文为准。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五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学院地址:广西崇左市壶兴路339-1号; 邮政编码:532200; 学院网址:http://www.gxlgxy.com;  咨询QQ:140521915/151510963/957988623/1057561250;电子信箱: gxlgxyzsb@163.com ;联系电话: 0771-7962088 7962028 ;传真:0771-7847258 ; 详情
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5-29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做到依法治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招生政策的规定和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制定的招生程序进行。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三条 学院全称: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4170第四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六条 学院地址:广西崇左市壶兴路339-1号,邮编:532200第七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或者修满相应的学分,学校将授予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通过职业资格考核的,同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八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政策,研究制定招生章程和招生政策,领导、组织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第九条 学院招生办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家和学校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组织关于招生改革的调研,做好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协调处理招生过程中的具体事宜。第十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一条 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具体招生专业、人数、缴费标准等请参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的原则与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统考招生的录取,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科批次安排,按生源省区划定的同类同批次录取分数线,参加相应批次的招生;单独招生、对口招生的录取,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的招生简章和相关规定执行。所有招生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第十三条 对进档考生,实行“志愿优先”原则;为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各专业计划数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第十四条 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如所填专业计划已满,则参考考生所填报的志愿调剂录取到相近专业,如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第十五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以下考生:在高中阶段被评为市级以上的优秀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取市级以上科技发明创新或科技竞赛二等奖以上的考生;有体育或艺术特长的考生;参加当年高考并符合录取条件的退伍军人或军烈子女;台属及侨属子女等。第十六条 外语要求:英语。第十七条 录取无男女生比例和民族类别限制。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待遇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第十九条 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的所有类型学生,其开学时间、学历、毕业证书、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待遇全部相同。第二十条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补、减、免”为主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每年可申请最高8000元生源地助学贷款;学院还开辟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先入学,后缴费 ;在校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勤工俭学补助金等。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盖“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印章。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第二十二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收费政策,学院的所有收费标准均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批文为准。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学院地址:广西崇左市壶兴路339-1号;邮政编码:532200;学院网址:http://www.gxlgxy.com;  咨询QQ:140521915/957988623;电子信箱: gxlgxyzsb@163.com ;联系电话: 0771-7962088 7962028 ;传真:0771-7847258 ;                                                                                                                                     详情
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6-06
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高职大专第一章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做到依法治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招生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估,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按照国家招生政策的规定和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制定的招生程序进行。第三条 学院概况 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资格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校,附属有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广西建筑材料工业技工学校。学院座落于广西崇左市,交通便利,校园占地面积1239亩,环境幽雅,校园建筑面积39.77万平方米,教学设备达12041万元,图书馆藏书32万册,是广大有志青年成长成才的理想摇篮。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对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全称为“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对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第二章 招生计划和专业第六条  学院设有建筑建材系、机械交通系、经济贸易系、电子信息系及艺术设计系五大专业系部,2017年开设38个专业,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见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第七条 2017年,学院面向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招生,第三章 录取规则第八条 我院的招生工作在生源省招生考试院(办)的组织、监督下进行,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第九条 未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或批次,实行“志愿优先,遵循分数”原则。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或批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第十条 对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安排原则。为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各专业计划数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第十一条 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如所填专业计划已满,则参考考生所填报的志愿调剂录取到相近专业,如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第十二条 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合格,按考生填报我院志愿。高分考生优先,普通类考生原则综合参考考生特长、个人思想鉴定及诚信记录依次录取。第十三条 我院参加专科普通批次的录取,在录取过程中,执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市有关政策征集志愿、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规定。第十四条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以下考生:在高中阶段被评为市级以上的优秀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取市级以上科技发明创新或科技竞赛二等奖以上的考生;有体育或艺术特长的考生;参加当年高考并符合录取条件的退伍军人或军烈子女;台属及侨属子女等。第十五条 我院认可各招生省份艺术类联考(统考)成绩。第十六条 外语要求:英语。第十七条 录取无男女生比例和民族类别限制。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标准进行健康复查,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将取消入学资格。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所享受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 接受非平行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第四章 收费标准第二十一条 我院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和广西崇左市物价局核定的专业培养费标准计收学费和住宿费。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二条 考生被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办理有关入学手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未经批准逾期七天不到校报到注册又没有说明特别理由的考生,学院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学院将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再调整就读专业,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要经教务处处长、教务副院长批准。第二十五条 被录取考生的户口,可由学生自主选择决定是否迁移,如办理户口迁移,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入统一填写:广西崇左市壶兴路339-1号。第六章 奖学助学第二十六条 学院建立一套以“奖、贷、助、补、减、免”为主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开辟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第二十七条 为帮助和鼓励学生更好的完成学业,学院针对全日制普通专科生设有各类奖学金;还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第二十八条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第二十九条 根据各省(区、市)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情况,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第三十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美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院颁发经国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第七章 附  则第三十一条 其他注意事项招生考试工作遵循《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简章》的所有条款。具体有关考试内容、考试时间以广西招生考试院(网址: http://www.gxeea.cn)公布为准。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校址:广西崇左市壶兴路339-1号;邮编:532200;学校网址:http://www.gxlgxy.com。 电话: 0771-7962088 7962028 5961188咨询QQ:140521915/151510963/957988623/1057561250 联系人:唐老师  陈老师传真:0771-7847258电子信箱: gxlgxyzsb@163.com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  详情
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4-29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做到依法治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招生政策的规定和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制定的招生程序进行。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4170第四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六条 学院地址:广西崇左市壶兴路339-1号第七条 主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八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广西教育厅的有关政策,研究制定招生章程和招生政策,领导、组织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第九条 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家和学校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组织关于招生改革的调研,做好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协调处理招生过程中的具体事宜。第十条 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2018年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分为中职对口招生、单独招生、统考招生三种形式,学院开设39个专业,具体招生专业、人数、缴费标准等请参阅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在生源省招生考试院(办)的组织、监督下进行,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第十三条 未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或批次,实行“志愿优先,遵循分数”原则。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或批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第十四条 对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安排原则;为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各专业计划数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 第十五条 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如所填专业计划已满,则参考考生所填报的志愿调剂录取到相近专业,如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在录取过程中,执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市、自治区有关政策征集志愿、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规定。 第十七条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以下考生:在高中阶段被评为市级以上的优秀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取市级以上科技发明创新或科技竞赛二等奖以上的考生;有体育或艺术特长的考生;参加当年高考并符合录取条件的退伍军人或军烈子女;台属及侨属子女等。第十八条 外语要求:英语。 第十九条 录取无男女生比例和民族类别限制。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待遇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的中职对口招生、单独招生、统考招生,其开学时间、学历、毕业证书、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待遇全部相同。第二十二条 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补、减、免”为主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每年可申请最高8000元生源地助学贷款;学院还开辟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先入学,后缴费 ;在校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勤工俭学补助金等。第二十三条 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具有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盖“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印章。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四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收费政策,学院的所有收费标准均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批文为准。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五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广西崇左市壶兴路339-1号; 邮政编码:532200; 学院网址:http://www.gxlgxy.com;  咨询QQ:140521915/151510963/957988623/1057561250;电子信箱: gxlgxyzsb@163.com ;联系电话: 0771-7962088 7962028 ;传真:0771-7847258 ;  详情
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2009-05-31
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第一章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做到依法治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招生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估,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按照国家招生政策的规定和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制定的招生程序进行。第三条 学校信息:学校全称: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院校代码: 14170;校址:广西崇左市壶兴路339-1号;邮编:532200;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2009年招生计划:1600人;学制:3年;学校网址:http://www.gxlgxy.com。 第四条学院简介: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资格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座落于广西崇左市,交通便利,环境幽雅,是广大有志青年成长成才的理想摇篮。学院占地600亩,现有校舍建筑总面积约77200万平方米,开设有8个专业,校内有实验大楼一栋、实训中心一座,建设有国家建筑技术实训基地、计算机实训中心、机电一体化实训室、数控宵训室、汽修实训室、物流实训室等实训室。另有校办工厂——左江水泥厂等多个校外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了专业的实习实训场所。学院现有教职工312人,专任教师253人,其中研究生学历28人,副高级以上职称50人,双师型教师31人,通过实行聘任制人事管理模式,建立了一支老中青相结合、专兼职教师一体、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目前共有全日制在校生1000人。学院大力实施“工学结合、学研合作、订单培养、校企合作”等人才培养模式,同时依托中国——东盟博览会平台和泛北部湾经济区的桂西南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的地理优势,实施“跨国培养,服务东盟”的人才培养战略。第五条?办学特色:1、参加企业生产实践活动——造就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学院坚持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走产学合作办学之路,充分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平台和泛北部湾经济区的桂西南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的地理优势和发展良机,与企业开展合作。学生通过参加企业生产实践活动,让学生与企业岗位“零距离”接触,努力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能力、稳定能力和发展能力,培养和造就学生的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我院建立了国家建筑技术实训基地、工程造价、网站设计、数控实训中心、汽车维修实习工厂、模具实训室等多个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并建立了多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为我院学生的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提供了保障。2、职业资格证书——就业通行证学院各系部依托雄厚的师资和良好的教学设施,开设有各类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模具设计师、物流管理师、汽车中级维修工、预算员、餐饮中级职业经理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Adobe网页设计师、Adobe平面设计师、普通话等级证等等;同时学院还开设短期培训,包括家电维修、施工员、预算员等社会急需行业。学院通过职业培训,培养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使毕业生执有多本职业资格证书,一专多能,拓宽就业方向。3、条条道路通罗马——“专升本”实现深造本科梦(1)优秀应届专科毕业生可申请参加区教育厅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升入普通区内本科院校继续两年的本科教育学习。具体条件和程序参见每年教育厅《普通高校“优秀专科生选拔制”专升本、高职升本工作的通知》。(2)我院与武汉理工大学等多所全国名校联合举办函授、自考和网络教育等多种形式的专升本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可通过参加全国成人高考或自考等入学考试,升入本科深造学习,获取名牌大学的本科文凭。4、中职对口高职升学——轻松圆大学梦想我院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证书者均可报考我院,报考人员只需参加区考试院组织的基础课程考试和我院单独的专业考试。我院单独招生,国家承认学历。我院中职对口招生不受应届与非应届毕业生和专业对口的限制。?第二章 招生计划和专业第六条2009年开设14个专业,招生人数为1600人,具体是:?序号 专业 学制 科类 学费 招生人数1 建筑工程技术 三年 文理兼招 6000元/年·人 155人2 工程造价 三年 文理兼招 6000元/年·人 100人3 工程测量与监理 三年 文理兼招 6300元/年·人 110人4 数控技术 三年 文理兼招 6500元/年·人 150人5 模具设计与制造 三年 文理兼招 6500元/年·人 110人6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三年 文理兼招 6000元/年·人 110人7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三年 文理兼招 6500元/年·人 155人8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三年 文理兼招 6300元/年·人 70人9 动漫设计与制作 三年 艺术+文理 6500元/年·人 100人10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三年 文理兼招 5600元/年·人 65人11 计算机网络技术 三年 文理兼招 5600元/年·人 55人12 物流管理 三年 文理兼招 6000元/年·人 160人13 工商企业管理 三年 文理兼招 5600元/年·人 70人14 酒店管理 三年 文理兼招 5600元/年·人 70人?第三章 招生机构及录取规则第七条学院设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第八条录取程序及要求:1、我院的招生工作在生源省招生考试院(办)的组织、监督下进行,实行远程网上录取。2、凡达到所在省高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A志愿优先录取。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如所填专业计划已满,则参考考生所填报的志愿调剂录取到相近专业,如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我院将根据生源情况调整专业计划录取。3、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合格,按考生填报我院志愿【①高分考生优先,②普通类考生原则综合参考考生特长、个人思想鉴定及诚信记录】依次录取。4、我院参加专科艺术类提前批和普通批次的录取,在录取过程中,执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市有关政策征集志愿、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规定。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以下考生:在高中阶段被评为市级以上的优秀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取市级以上科技发明创新或科技竞赛二等奖以上的考生;有体育或艺术特长的考生;参加当年高考并符合录取条件的退伍军人或军烈属子女;台属及侨属子女等。6、我院认可各招生省份艺术类联考(统考)成绩。7、外语要求:英语。8、录取无男女生比例和民族类别限制。9、新生入学后,学院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标准进行健康复查,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将取消入学资格。10、新生入学后,所享受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1、接受非平行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第四章 收费标准第九条?我院严格执行自治区物价局和崇左市物价局核定的专业培养费标准计收学费,各专业学费见招生计划表。住宿费: 6人间,1000元/人·年。学生公寓宿舍配备空调、高速宽带网、电话、衣柜、书桌、热水、独立卫生间。?第五章 新生入学第十条?考生被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办理有关入学手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未经批准逾期七天不到校报到注册又没有说明特别理由的考生,学院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和体检标准进行复检,如不符合条件者,可视其情况调整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再调整就读专业,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要经教务处处长、教务副院长批准。第十三条被录取考生的户口,可由学生自主选择决定是否迁移,如办理户口迁移,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入统一填写:广西崇左市壶兴路339-1号。?第六章 助学办法第十四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奖学金政策:1、国家奖学金: 8000元/人。2、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3000元/人。3、国家励志奖学金:2500元/人。4、国家助学金:一、二等奖学金,分别奖励2500元、1500元/人。5、广州助学金: 1000/人。6、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奖励在学习、训练、科研、竞赛、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出色的学生,具体金额依奖项而定。第十五条根据各省(区、市)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情况,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第七章 毕业文凭发放 第十六条?毕业文凭发放:我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学生毕业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专科),国家承认学历。第八章 附 则第十七条?其他注意事项招生考试工作遵循《广西壮族自治区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简章》的所有条款。具体有关考试内容、考试时间以广西招生考试院(网址:http://http://www.gxeea.cn)公布为准。第十八条?联系方式:校址:广西崇左市壶兴路339-1号;邮编:532200;学校网址:http://www.gxlgxy.com。?电话: 0771-7962088?7962028 联系人: 邓老师?覃老师 传真:0771-7847258电子信箱:gxlgxyzb@163.com第十九条本章程解释权在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详情
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2010-06-01
第一章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做到依法治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招生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估,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按照国家招生政策的规定和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制定的招生程序进行。第三条 学校信息:学校全称: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院校代码: 14170;校址:广西崇左市壶兴路339-1号;邮编:532200;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2010年招生计划:1900人;学制:3年;学校网址:http://www.gxlgxy.com。 第四条学院简介: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资格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座落于广西崇左市,交通便利,环境幽雅,是广大有志青年成长成才的理想摇篮。?第二章 招生计划和专业第五条 2010年开设18个专业,招生人数为1900人,具体是:序号专业名称学制科类学费人数1建筑工程技术三年文理兼招6000元1952工程造价三年文理兼招6000元1133工程测量与监理三年文理兼招6300元1044材料工程技术三年文理兼招6300元715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三年文理兼招6300元1076数控技术三年文理兼招6500元1027模具设计与制造三年文理兼招6500元678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三年文理兼招6000元1479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三年文理兼招6300元7010机电一体化技术三年文理兼招6500元15811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三年文理兼招6300元6012动漫设计与制作三年艺术+文理6500元6413计算机应用技术三年文理兼招5600元6014计算机网络技术三年文理兼招5600元6015物流管理三年文理兼招6000元13216工商企业管理三年文理兼招5600元8017酒店管理三年文理兼招5600元6018电子商务三年文理兼招5600元50??第三章 招生机构及录取规则第六条学院设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第七条录取程序及要求:1、我院的招生工作在生源省招生考试院(办)的组织、监督下进行,实行远程网上录取。2、未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或批次,实行“志愿优先,遵循分数”原则。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或批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3、对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安排原则。为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各专业计划数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 4、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如所填专业计划已满,则参考考生所填报的志愿调剂录取到相近专业,如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5、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合格,按考生填报我院志愿【①高分考生优先,②普通类考生原则综合参考考生特长、个人思想鉴定及诚信记录】依次录取。6、我院参加专科艺术类提前批和普通批次的录取,在录取过程中,执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市有关政策征集志愿、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规定。7、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以下考生:在高中阶段被评为市级以上的优秀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取市级以上科技发明创新或科技竞赛二等奖以上的考生;有体育或艺术特长的考生;参加当年高考并符合录取条件的退伍军人或军烈属子女;台属及侨属子女等。8、我院认可各招生省份艺术类联考(统考)成绩。9、外语要求:英语。10、录取无男女生比例和民族类别限制。11、新生入学后,学院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标准进行健康复查,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将取消入学资格。12、新生入学后,所享受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3、接受非平行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第四章 收费标准第八条?我院严格执行自治区物价局和崇左市物价局核定的专业培养费标准计收学费,各专业学费见招生计划表。住宿费: 6人间,1000元/人·年,学生公寓宿舍配备空调、高速宽带网、电话、衣柜、书桌、热水、独立卫生间;8-10人间,850元/人·年。学生公寓宿舍配备高速宽带网、电话、衣柜、书桌、热水、独立卫生间。?第五章 新生入学第九条?考生被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办理有关入学手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未经批准逾期七天不到校报到注册又没有说明特别理由的考生,学院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和体检标准进行复检,如不符合条件者,可视其情况调整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第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再调整就读专业,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要经教务处处长、教务副院长批准。第十二条被录取考生的户口,可由学生自主选择决定是否迁移,如办理户口迁移,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入统一填写:广西崇左市壶兴路339-1号。?第六章 助学办法第十三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奖学金政策:1、国家奖学金: 8000元/人。2、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3000元/人。3、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4、国家助学金:一、二等奖学金,分别奖励2500元/人、1500元/人。5、广州助学金: 1000元/人。6、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奖励在学习、训练、科研、竞赛、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出色的学生,具体金额依奖项而定。第十四条根据各省(区、市)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情况,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第七章 附 则第十五条?其他注意事项招生考试工作遵循《广西壮族自治区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简章》的所有条款。具体有关考试内容、考试时间以广西招生考试院(网址: http://www.gxeea.cn)公布为准。第十七条?联系方式:校址:广西崇左市壶兴路339-1号;邮编:532200;学校网址:http://www.gxlgxy.com。?电话: 0771-7962088?7962028 咨询QQ:1057561250、957988623联系人: 邓老师?覃老师传真:0771-7847258电子信箱: gxlgxyzsb@163.com 第十九条本章程解释权在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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